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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我以為,相愛的兩個人,只要愛對方愛得愈多,對方也會愛自己愛得更多,所以為什麼情侶必須要對另一半好,因為這樣會是個良性循環,我愛妳愈多,妳也會愛我愈多,我們就會愈來愈相愛。

可是現實世界並不是那麼完美,愛與不愛之間、愛與被愛之間、或是愛與更愛之間,永遠都是獨立事件。兩個人會相愛相守,是因為我愛妳,而妳剛好也愛我,所以我們就相愛了,這當中並不會因為我愛妳多一點,或者我對妳好一點,所以妳就更愛我一點,或是更離不開我一點,並。不。會。說會的人肯定是太天真、感受得太少,所以,如果我愛妳,妳不愛我,那我付出再多也是枉然。

這樣愛情還會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嗎?愛一個人還值得對他好對他付出嗎?我動搖了。之所以說我動搖了,而不是說我認為不,是因為我不願意相信,曾經以為很美好的東西,在一瞬間就殘酷地遭到否定,也不希望,就這樣潑很多沉浸在愛河中的人冷水。

這是個棘手的問題,我該怎麼解決它呢?怎麼讓獨立事件變成相關事件呢?我想到了一個方法,那就是讓自己變成愛情裡的因變項。也就是說,我不能主宰當我對一個人好,或是當我愛一個人的時候,她要怎麼回報我;可是我可以掌控我自己,當一個人愛我對我好的時候,我可以選擇給她回報,我可以選擇更愛她,當然這一切必須建立在原本就相愛的兩個人身上,一旦相愛了,我就可以循著這個模式,讓愛情變成相關事件,而不是獨立事件。

可是這個故事同時也告訴我,要等著對方來愛我,我才去愛她,這樣才算是真正的因變項,不能主動付出或主動去愛,這不是不公平或是自私,而是因為我能掌控的只有我自己,這樣做是在保護自己、保護對方,更是在保護愛情。如果不當個完全的因變項,如果忍不住主動付出了,如果在對方還沒多愛自己一點以前,就用力去多愛對方,如此一來,只要有一天對方突然抽身了,愛情就毀了,美好就瓦解了,世界就不浪漫了。

反過來說,如果當個因變項,如果化主動為被動,如果等著對方給了自己才來回報,那麼就算有一天,對方抽身了,自己也不會感覺愛情被摧毀了,因為一步一步來看的話,每一步都有來有往,對方的瞬間抽身,只是斷了這樣的關係而已,只不過是決定停止愛情的實驗罷了,實驗不做就不做,不會心疼不會痛,美好仍留在回憶中,是不是?

所以各位,大家一起來當個愛情的因變項吧,記住,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,對方有給你才能給,對方多愛你一些,你才能也多愛他一些,讓自己完全主宰浪漫的步調,愛情絕對還是美好,相愛絕對不是不可能。不過你要有心理準備,你不能抽身!這個愛情定義很特別,毀壞了以前的認知,可是卻可以換來美好,親愛的你有興趣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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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entMild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